外籍劳工居留许可
外国投资者在老挝设立企业后,若业务涵盖相关领域,通常需要取得外籍劳工居留许可,向公安部外国人管理司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适用对象包括:打算以注册投资者、工人、专家、记者、学生和老挝公民伴侣身份留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外国人。 参考办理周期:3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外国投资者在老挝设立企业后,若业务涵盖相关领域,通常需要取得外籍劳工居留许可,向公安部外国人管理司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适用对象包括:打算以注册投资者、工人、专家、记者、学生和老挝公民伴侣身份留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外国人。 参考办理周期:3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其他许可文件
适用对象
打算以注册投资者、工人、专家、记者、学生和老挝公民伴侣身份留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外国人。
申请条件
- 1. 根据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移民和外国人管制法第59/NA号的规定。
- 2. 受雇于按照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法律经营业务的注册公司或企业。
- 3. 工人应按照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法律,从相关机构获得工作签证(LA-B2)和工作许可证。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劳工签证(LA-B2) (形式)
- 有限公司企业注册登记证 (形式)
- 年度纳税证明 (形式)
- 护照 (请携带一份彩色复印件,并携带护照原件供有关部门查验,查验完毕后会归还。)
- 照片(3x4) (3张照片)
- 申请表 (请使用部门提供的申请表。)
- 经营许可证 (从相关部门获取一份彩色副本)
- 公司出具的请求函 (1份)
- 商务工作签证(LA-B2) (彩色复印,制作1份)
- 工作许可 (以及一份副本)
法律依据
-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 — 法令编号 59/NA,2014年12月26日,第33条
- 总统关于收费和服务费的法令 — 法令编号 003/PO,2012年12月26日,第37条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公安部外事管制司
办理周期
3个工作日(相关法律并未对此作出明确定义,但有一项具体规定指出,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续期流程与条件:许可证的有效期取决于外国人的雇佣合同,可以是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
说明:BNED 结构化「是否有有效期」字段可能与续期说明不一致,请以续期说明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外籍劳工居留许可,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