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通信技术设备经营经营许可证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数字技术司,与通信信息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适用对象包括:个人和法人实体,如打算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组装信息通信技术设备(如计算机和其他电子设备的零件或组件,如内存、显示器、键盘、打印机以及信息通信技术设备的各种零件),并将其作为自己的产品分销、交付给国内外客户,则不得从事此类业务。 参考办理周期:30个工作日(对于此类服务的管理,目前尚无决定,审议期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数字技术司,与通信信息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适用对象包括:个人和法人实体,如打算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组装信息通信技术设备(如计算机和其他电子设备的零件或组件,如内存、显示器、键盘、打印机以及信息通信技术设备的各种零件),并将其作为自己的产品分销、交付给国内外客户,则不得从事此类业务。 参考办理周期:30个工作日(对于此类服务的管理,目前尚无决定,审议期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经营许可证
适用对象
个人和法人实体,如打算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组装信息通信技术设备(如计算机和其他电子设备的零件或组件,如内存、显示器、键盘、打印机以及信息通信技术设备的各种零件),并将其作为自己的产品分销、交付给国内外客户,则不得从事此类业务。
申请条件
- 1. 拥有适当的资金、办公场所、设备和工具
- 2. 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和专家,以及各种规模的合适企业。
- 3. 对每种业务类型进行可行性研究。
所需材料
- Power of Attorney (证明文件)
- 简历 (证明文件)
- 申请表 (证明文件)
- 企业注册登记证 (证明文件)
- 证明 (证明文件)
- Copy of ID (证明文件)
- 文件经营 (证明文件)
- Address Certification (证明文件)
- 企业 (证明文件)
- 可行性研究报告 (证明文件)
- Photograph of the Managing Director (证明文件)
- 教育 (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 及服务 — 法令编号 003/PO,2012年12月26日,第28条
- 及 — 法令编号 02/NA,2016年7月11日,第35条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科技通信部数字技术司
办理周期
30个工作日(对于此类服务的管理,目前尚无决定,审议期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12
- 续期流程与条件:营业执照续期申请必须在到期日前30天提交。营业执照必须在一年内有效,并遵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申请人必须准备以下文件:申请表、3x4厘米彩色照片两张、原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如指定他人或公司代表代为申请续期)、纳税证明、营业运营概要、财务报告。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信息通信技术设备经营经营许可证,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