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暂停受理)经营许可证
计划在老挝开展综合相关业务的企业,如经营范围涉及本事项,须向数字技术司申请互联网(暂停受理)经营许可证。 适用对象包括:拟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经营第二类网吧服务业务的法律实体,即向在其其他业务场所(如酒吧、娱乐场所、住宿场所和公共场所)使用互联网接入服务的顾客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参考办理周期:10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计划在老挝开展综合相关业务的企业,如经营范围涉及本事项,须向数字技术司申请互联网(暂停受理)经营许可证。 适用对象包括:拟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经营第二类网吧服务业务的法律实体,即向在其其他业务场所(如酒吧、娱乐场所、住宿场所和公共场所)使用互联网接入服务的顾客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参考办理周期:10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经营许可证
适用对象
拟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经营第二类网吧服务业务的法律实体,即向在其其他业务场所(如酒吧、娱乐场所、住宿场所和公共场所)使用互联网接入服务的顾客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申请条件
- 1. 具备用户安全保护措施(例如,根据相关标准采取防火或防触电措施)
- 2. 配备能够记录店内用户活动至少30天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 3. 将营业执照、费用和内部规章制度清晰地展示在用户易于查看和阅读的位置。
- 4. 拥有一个计算机网络系统,该系统仅在其负责的店铺或其负责区域内提供互联网信号。
- 5. 每台电脑都安装防病毒软件
- 6. 至少拥有 2 Mbps 的互联网速度
- 7. 对于无线网络系统的使用,只允许使用频率为 2.4 GHz 或 5GHz 的 WiFi 网络系统,输出功率不得超过 0.05 瓦。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授权书
- 企业注册登记证
- 地址认证
- 总经理的身份证或家谱复印件
- 设备清单 (ລາຍລະອຽດອຸປະກອນ)
- 企业位置确认
- 总经理照片 (ຮູບສີ 3x4 ຈຳນວນ 2 ໃບ ບໍ່ໃຫ້ເກີນ 3 ເດືອ)
法律依据
- 关于暂停营业执照和暂停网吧运营的通知 — 法令编号 118/PSO.DICT,2020年1月20日
- 关于提供网吧服务的命令 — 法令编号 828/MOPT,2015年3月11日,第5条
- 信息和通信技术法 — 法令编号 02/NA,2016年7月11日,第35条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科技通信部数字技术司
办理周期
10个工作日(如果文件不正确、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必须在 5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12
- 续期流程与条件:续期应在到期日前30天办理。
说明:BNED 结构化「是否有有效期」字段可能与续期说明不一致,请以续期说明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互联网(暂停受理)经营许可证,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