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设立许可证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公共工程与运输部路桥运输司,与运输仓储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打算设立和运营车辆维修服务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参考办理周期:3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公共工程与运输部路桥运输司,与运输仓储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打算设立和运营车辆维修服务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参考办理周期:3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经营许可证
适用对象
任何打算设立和运营车辆维修服务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申请条件
- 1. 应具有能够保证环境保护的合适位置
- 2. 应具备符合公共工程和交通部所制定标准的良好设施。
- 3. 应配备符合国际标准的现代化设备
- 4. 注册资本最低为15亿万卢比
- 5. 应符合1995年9月22日第1107/PWT,VTE号通知中规定的所有要求规范。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年度纳税证明 (形式)
- 申请表
- 企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ID复印件
- 护照 (对于外国投资者)
- 资本进口证明 (形式)
- 资产申报函
- 教育证明 (业主和员工的学历证书)
- 照片(3x4) (业主照片(4张照片))
续期申请
- 企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 照片(3x4)
- 续期申请表
- 年度纳税证明 (或收到税款)
法律依据
- 关于在公共工程和交通运输领域设立受控企业的指导方针 — 法令编号 13779/MPWT,2015年8月21日
- 陆路交通法(修订版) — 法令编号 23/NA,2012年12月12日,第43条
- 通知:对车库设施(修理厂)进行改进和分配,维修各类车辆、车床和工厂。 — 法令编号 1107/DTPC.VC,1995年9月22日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万象市公共工程和运输部
办理周期
3个工作日(主管部门将在申请人提交完整申请及所需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颁发许可证。建议申请人与主管部门密切联系,以防提交的文件或所需文件不完整。申请人随后需根据主管部门的指示提交正确的文件。)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12
- 续期流程与条件:此项手续有效期至每年12月31日,次年3月30日前需续期。
说明:BNED 结构化「是否有有效期」字段可能与续期说明不一致,请以续期说明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经营设立许可证,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