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设立许可证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公共工程与运输部路桥运输司,与运输仓储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打算设立和运营车辆维修服务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参考办理周期:3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主管部门
公共工程与运输部路桥运输司
ພະແນກໂຍທາທິການ ແລະ ຂົນສົ່ງ
Public Works and Transport Department
所属行业
H - 运输与仓储
行业分类
H 运输仓储
许可类型
经营许可证
办理周期
3个工作日(主管部门将在申请人提交完整申请及所需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颁发许可证。建议申请人与主管部门密切联系,以防提交的文件或所需文件不完整。申请人随后需根据主管部门的指示提交正确的文件。)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公共工程与运输部路桥运输司,与运输仓储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打算设立和运营车辆维修服务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参考办理周期:3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经营许可证

适用对象

任何打算设立和运营车辆维修服务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申请条件

  • 1. 应具有能够保证环境保护的合适位置
  • 2. 应具备符合公共工程和交通部所制定标准的良好设施。
  • 3. 应配备符合国际标准的现代化设备
  • 4. 注册资本最低为15亿万卢比
  • 5. 应符合1995年9月22日第1107/PWT,VTE号通知中规定的所有要求规范。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年度纳税证明 (形式)
  • 申请表
  • 企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ID复印件
  • 护照 (对于外国投资者)
  • 资本进口证明 (形式)
  • 资产申报函
  • 教育证明 (业主和员工的学历证书)
  • 照片(3x4) (业主照片(4张照片))

续期申请

  • 企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 照片(3x4)
  • 续期申请表
  • 年度纳税证明 (或收到税款)

法律依据

  • 关于在公共工程和交通运输领域设立受控企业的指导方针 — 法令编号 13779/MPWT,2015年8月21日
  • 陆路交通法(修订版) — 法令编号 23/NA,2012年12月12日,第43条
  • 通知:对车库设施(修理厂)进行改进和分配,维修各类车辆、车床和工厂。 — 法令编号 1107/DTPC.VC,1995年9月22日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万象市公共工程和运输部

办理周期

3个工作日(主管部门将在申请人提交完整申请及所需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颁发许可证。建议申请人与主管部门密切联系,以防提交的文件或所需文件不完整。申请人随后需根据主管部门的指示提交正确的文件。)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12
  • 续期流程与条件:此项手续有效期至每年12月31日,次年3月30日前需续期。

说明:BNED 结构化「是否有有效期」字段可能与续期说明不一致,请以续期说明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经营设立许可证,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

相关标签

公共工程与运输部路桥运输司 经营许可证 老挝合规 运输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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