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师设立国内药品及医疗产品批发公司许可
药剂师设立国内药品及医疗产品批发公司许可是老挝法规定义的证明文件,由卫生部食品药品司负责受理与核发,适用于综合领域的特定经营活动。 适用对象包括:拟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当地制造商或进出口公司批发药品和医疗产品的个人或法人实体,以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开展药房批发活动。 参考办理周期:90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药剂师设立国内药品及医疗产品批发公司许可是老挝法规定义的证明文件,由卫生部食品药品司负责受理与核发,适用于综合领域的特定经营活动。 适用对象包括:拟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当地制造商或进出口公司批发药品和医疗产品的个人或法人实体,以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开展药房批发活动。 参考办理周期:90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证明文件
适用对象
拟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当地制造商或进出口公司批发药品和医疗产品的个人或法人实体,以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开展药房批发活动。
申请条件
- 1. 应聘者须为老挝籍药剂师或药剂师助理(中级执业人员),持有老挝国内外相关教育机构颁发的药学专业文凭或结业证书,并获得卫生部颁发的执照,且至少拥有4年药学领域工作经验。如为政府官员,则须持有正式任命书,且不得因药剂师执业失误或贩卖麻醉药品而受到审判、擅离职守或面临纪律处分。
- 2. 批发业务经营场所的面积必须至少为20平方米以上,且为专用房间,不得与住宅、住宿及其他非药品或非医疗产品零售商混杂。
- 3. 必须有一个干净、标准的存放场所,宽度为 6 米,长度为 12 米,高度适当。
- 必须具备会计结算系统、动物和昆虫防治系统、冷却系统、照明、温湿度监测设备。仓库内部必须配备必要的设备,例如温度不超过2-8摄氏度的冰箱,以及用于冷藏药品(如栓剂或其他药品)的温度测量设备(符合良好批发规范(GWP)和良好储存规范)。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简历 (附照片(一年内拍摄))
- 申请表
- 健康证明 (3个月内签发)
- 地址认证 (附照片(三个月内拍摄))
- 照片(3x4) (3张照片((一年内服用)))
- 教育证明 (副本)
- 无犯罪记录证明(法院出具)
- 药剂师执业证书 (私营部门需要对就业地点进行认证,而这必须由省级公共部门进行认证。)
- 公务员辞职证明 (或单位出具的任命书(如果是国有企业))
- 公司位置图 (批发公司)
- 建筑物、办公室和仓库的平面图
- 房屋所有权证书 (或租赁合同)
- 企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 现场检查报告 (在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之前,需先取得批准。)
- 医疗及医疗器械业务可行性研究 (标明产品名称及其产地)
续期申请
- 健康证明 (3个月内签发,1份)
- 地址认证 (附照片(三个月内拍摄),1份)
- 无犯罪记录证明(法院出具) (1份)
- 现场检查报告 (来自FDD当局,1份)
- 续期申请表 (1份)
- 许可药剂师 (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原许可证,1份)
- 位置图 (已批准,1份)
- 绩效报告 (公司、分支机构和批发商过去两年的进口证明,1份;进出口公司需提交进口证明,6份。)
- 公司、分公司和批发业务的未来规划 (1份)
法律依据
- 药品和医疗产品法(修订版) — 法令编号 07/NA,2011年12月21日,第12条
- 关于设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业务经营的命令(修订版) — 法令编号 1820/MOH,2017年8月25日,第6条
- 总统关于收费和服务费的法令 — 法令编号 003/PO,2012年12月26日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
受理地址:公共卫生部食品药品司
办理周期
90个工作日(申请应提交至公司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管理局或省级食品药品部门。申请将经各级地方主管部门评估、审核和批准后,再转交至食品药品部门。最终,卫生部长将签署许可证。)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12
- 续期流程与条件:续期应在形式有效期届满前 3 个月内办理。
说明:BNED 结构化「是否有有效期」字段可能与续期说明不一致,请以续期说明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药剂师设立国内药品及医疗产品批发公司许可,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