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通信技术安保服务经营许可证
计划在老挝开展通信信息相关业务的企业,如经营范围涉及本事项,须向数字技术司申请信息通信技术安保服务经营许可证。 适用对象包括:打算开展信息通信技术安全服务业务的个人或法人实体,即提供计算机网络、硬件设备、软件和所有信息的安全服务。 参考办理周期:10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计划在老挝开展通信信息相关业务的企业,如经营范围涉及本事项,须向数字技术司申请信息通信技术安保服务经营许可证。 适用对象包括:打算开展信息通信技术安全服务业务的个人或法人实体,即提供计算机网络、硬件设备、软件和所有信息的安全服务。 参考办理周期:10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经营许可证
适用对象
打算开展信息通信技术安全服务业务的个人或法人实体,即提供计算机网络、硬件设备、软件和所有信息的安全服务。
申请条件
- 1. 拥有适当的资金、办公场所、设备和工具
- 2. 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和专家,以及各种规模的合适企业。
- 3. 对每种业务类型进行可行性研究。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申请表
- 教育证明 (信息技术或相关专业)
- 企业注册登记证
- 财务状况证明 (或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的商业银行账户)
- ID复印件 (或主任的户籍簿/护照)
- 其他与业务运营相关的文档 (租赁协议、合伙协议、网络租赁合同及其他)
- 简历
- 授权书 (如果需要派遣代表的话)
- 总经理照片 (ຮູບສີ ຂະໜາດ 3x4 ຈຳນວນ 2 ໃບ ບໍ່ໃຫ້ເກີນ 3 ເດືອນ)
- 地址认证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企业位置确认
续期申请
- 续期申请表
- 照片(3x4) (2张照片)
- 经营许可证 (过期许可证)
- 授权书 (如果需要派遣代表的话)
- 年度纳税证明 (形式)
- 绩效报告
- 财务报告
法律依据
- 信息和通信技术法 — 法令编号 02/NA,2016年7月11日,第35条
- 预防和打击计算机犯罪法 — 法令编号 61/NA,2015年7月15日
- 总统关于收费和服务费的法令 — 法令编号 003/PO,2012年12月26日,第27条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科技通信部数字技术司
办理周期
10个工作日(申请的审议期限尚未在任何法规中明确规定,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审议时间不会超过 10 个工作日。)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12
- 续期流程与条件:该许可证的续期申请必须在到期日前 30 天提交;获得许可证后,申请人必须能够在一年内开展业务,必须按照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并且必须提交完整的申请文件。
说明:BNED 结构化「是否有有效期」字段可能与续期说明不一致,请以续期说明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信息通信技术安保服务经营许可证,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