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通知批准函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科技部知识产权司,与全行业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适用对象包括:拥有版权或相关权利的人士,打算根据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法律,就其在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的作品取得权利证书。 参考办理周期:15 |。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科技部知识产权司,与全行业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适用对象包括:拥有版权或相关权利的人士,打算根据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法律,就其在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的作品取得权利证书。 参考办理周期:15 |。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其他许可文件
适用对象
拥有版权或相关权利的人士,打算根据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法律,就其在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的作品取得权利证书。
申请条件
- - 有权享受福利的人是作者、演员、唱片制作人(他们对声音进行了首次固定)、发起并制作播客或声音图像广播的广播员。
- - 符合知识产权法(2017 年)第 92 条规定了可获得保护的作品。
所需材料
- Sample of works for the notification of (证明文件)
- 申请表 (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 (2017) — 38/NA | 15.11.2017 | |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科学技术部知识产权局
办理周期
15 |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否
- 有效期(月):0
- 续期流程与条件: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版权通知批准函,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