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药房及设备门店许可证
外国投资者在老挝设立企业后,若业务涵盖相关领域,通常需要取得经营药房及设备门店许可证,向农林部畜牧渔业司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个人、法人实体或组织,如打算从事疫苗、动物药品和兽医服务设备销售、进口和出口业务,均属违法行为。 参考办理周期:10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外国投资者在老挝设立企业后,若业务涵盖相关领域,通常需要取得经营药房及设备门店许可证,向农林部畜牧渔业司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个人、法人实体或组织,如打算从事疫苗、动物药品和兽医服务设备销售、进口和出口业务,均属违法行为。 参考办理周期:10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经营许可证
适用对象
任何个人、法人实体或组织,如打算从事疫苗、动物药品和兽医服务设备销售、进口和出口业务,均属违法行为。
申请条件
- 1. 身体健康,年满20周岁,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拥有至少5年的永久居住权。
- 未处于起诉或纪律处分程序中
- 且此前无破产记录
- 2. 拥有符合标准的合适地点和设备,包括:(i) 药房面积不得少于12平方米,且应与住宅区或其他销售药品以外的商品的商店隔开。此外,还应配备面积不得少于9平方米的独立储藏空间。
- (二)拥有用于储存和销售产品的设备,例如玻璃柜、冰箱、干净的药箱以及印有商店印章的袋子。
- (三)商店招牌上须注明所有细节
- 3. 拥有兽医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
- 及
- 4. 聘请一位具有兽医专业知识的助手,在店主不在时驻守在店里。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药品和兽用设备清单 (打算出售)
- 学历证明 (兽医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 无犯罪记录证明(法院出具)
- 企业位置图
- 地址认证
- 健康证明 (签发后不超过3个月)
- 课程大纲 (附照片的简历(不超过1年))
- 照片 (3张照片((尺寸 3x4),一年内拍摄))
- 现场检查报告 (许可证批准前的现场检查报告)
法律依据
- 畜牧兽医法(修订版) — 法令编号 08/NA,2016年11月11日
- 关于动物保健诊所、药房和兽医设备管理的命令 — 法令编号 1973/MOAF,2012年8月23日,第11条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农业和林业部畜牧渔业司
办理周期
10个工作日(相关法律没有规定审议时间,但主管部门表示,审议期限不得超过 10 个工作日。)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12
- 续期流程与条件:许可证应在到期日前一个月续期。许可证持有人续期时应提交以下文件:(i)申请表;(ii)体检证明(三个月内出具);(iii)附照片的居住证明;(iv)三张3x4寸照片(一年内拍摄);(v)由兽医部门填写并签字的现场检查报告。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经营药房及设备门店许可证,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