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关税支付确认
计划在老挝开展全行业相关业务的企业,如经营范围涉及本事项,须向财政部海关总局申请进出口关税支付确认。 适用对象包括:凡拟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境内进出口货物者,均须申报,但不包括零售货物、旅游用车辆进出口及邮寄货物。 参考办理周期:1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计划在老挝开展全行业相关业务的企业,如经营范围涉及本事项,须向财政部海关总局申请进出口关税支付确认。 适用对象包括:凡拟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境内进出口货物者,均须申报,但不包括零售货物、旅游用车辆进出口及邮寄货物。 参考办理周期:1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其他许可文件
适用对象
凡拟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境内进出口货物者,均须申报,但不包括零售货物、旅游用车辆进出口及邮寄货物。
申请条件
- 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 1. 申请人应在货物抵达边境后24小时内向主管机关提交提单。
- 2. 申请人应在打印原始报关单及其他证明文件并实际提交海关当局审核和与ASYCUDA系统进行核对之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上传所有证明文件至ASYCUDA系统。
- 3. 海关当局对清关文件进行签注后,申请人应缴纳所有必需的关税和税费,例如通过智能税务系统缴纳。
- 4. 关税和税费全部缴纳完毕后,所有文件应提交海关主管或副主管进行最终批准,申请人才有权申请放行令。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包装清单
- 海关特权证书
- (如果商品在禁运清单中)向相关部门申请许可证
- 进出口产品的原产地证书
- 运输文件
- 采购订单
- 授权书 (如果需要派遣授权代表与官员合作,则需另行安排。)
法律依据
- 海关法实施细则 — 法令编号 1559/MOF,2016年5月24日
- 关于海关申报费管理和使用的命令 — 法令编号 2575/MOF,2016年8月10日
- 海关法(修订版) — 法令编号 04/NA,2011年12月20日
- 关于电子海关清关系统的说明 — 法令编号 00097/CD,2017年1月6日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财政部海关总署
办理周期
1个工作日(相关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审查期限,但主管部门表示,实际上,对于低风险货物,在提交申报文件后,主管部门会用一个工作日的时间对进口产品进行复核,之后才会放行。海关当局已在相关法规中对风险等级进行了界定。)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否
- 有效期(月):0
- 续期流程与条件:每件进口商品都必须申请海关清关申报单。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进出口关税支付确认,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