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专利证明
小专利证明是老挝法规定义的证明文件,由科技部知识产权司负责受理与核发,适用于全行业领域的特定经营活动。 适用对象包括:“实用创新”的所有者是指通过技术改进(其步骤比发明、产品改进或新制造工艺更为简单)而产生的新创新作品,并且该所有者意图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获得该项发明的全面保护。 参考办理周期:360个工作日(1. 1. 专利局将对每份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以确保申请材料齐全且费用已缴纳。2. 形式审查结束后,专利局将:(i) 在申请提交之日起第19个月在。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小专利证明是老挝法规定义的证明文件,由科技部知识产权司负责受理与核发,适用于全行业领域的特定经营活动。 适用对象包括:“实用创新”的所有者是指通过技术改进(其步骤比发明、产品改进或新制造工艺更为简单)而产生的新创新作品,并且该所有者意图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获得该项发明的全面保护。 参考办理周期:360个工作日(1. 1. 专利局将对每份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以确保申请材料齐全且费用已缴纳。2. 形式审查结束后,专利局将:(i) 在申请提交之日起第19个月在。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证明文件
适用对象
“实用创新”的所有者是指通过技术改进(其步骤比发明、产品改进或新制造工艺更为简单)而产生的新创新作品,并且该所有者意图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获得该项发明的全面保护。
申请条件
- 根据《知识产权法》第26条规定,有资格获得工业产权保护的人员如下:
- 1. 老挝公民或居住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居民,或法人实体或组织
- 根据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法律设立
- 2. 任何属于欧盟成员国的国家的国民
- 《巴黎公约》或其他有关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协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也是该协定的成员国。
- 3. 居住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或《巴黎公约》或其他有关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协定的任何成员国领土内的个人,且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也是该协定的成员国。
- 4. 在《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任何其他与保护工业产权有关的国际协定成员国境内,且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也是该协定成员国的个人、法人或组织,拥有真实有效的工业或商业机构。
- - 符合实用新型专利资格的创新应满足以下要求:
- 1. 必须是新的,即在提交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未曾为人所知或使用过。
- 2. 应当具有一项新的技术改进,该改进包含一项创造性步骤,且该创造性步骤比专利所需的步骤更容易。
- 3. 适用于工业、手工业、农业、渔业、商业、服务业等。
所需材料
- Drawings (证明文件)
- Abstract (证明文件)
- 申请表 (证明文件)
- Power of Attorney (证明文件)
- 或及 (证明文件)
- Description for Claims (证明文件)
- 及服务 (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 (2017) — 38/NA | 15.11.2017 | |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科学技术部知识产权局
办理周期
360个工作日(1. 1. 专利局将对每份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以确保申请材料齐全且费用已缴纳。2. 形式审查结束后,专利局将:(i) 在申请提交之日起第19个月在官方工业产权公报上公布该申请;(ii) 进行实质审查,以确定该申请是否符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专利性要求。)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否
- 有效期(月):120
- 续期流程与条件:为了维持保护期限,小额专利权人应预先缴纳年费。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小专利证明,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