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站燃油质量检验证明

计划在老挝开展电力燃气相关业务的企业,如经营范围涉及本事项,须向工业贸易部标准计量司申请检查站燃油质量检验证明。 适用对象包括:拟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生产、进口、出口、加工和销售各类燃料的燃料运营商。 参考办理周期:检验申请将提交审核。文件齐全后,将按照国家标准检查燃油质量,第一辆油罐车的检验合。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主管部门
工业贸易部标准计量司
ກົມມາດຕະຖານ ແລະ ວັດແທກ
Department of Standardization and Metrology
所属行业
D - 电力、燃气、蒸汽和空调供应
行业分类
D 电力燃气
许可类型
证明文件
办理周期
检验申请将提交审核。文件齐全后,将按照国家标准检查燃油质量,第一辆油罐车的检验合格证将在20-25分钟内签发。后续油罐车的检验合格证仅需3-5分钟。

计划在老挝开展电力燃气相关业务的企业,如经营范围涉及本事项,须向工业贸易部标准计量司申请检查站燃油质量检验证明。 适用对象包括:拟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生产、进口、出口、加工和销售各类燃料的燃料运营商。 参考办理周期:检验申请将提交审核。文件齐全后,将按照国家标准检查燃油质量,第一辆油罐车的检验合。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证明文件

适用对象

拟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生产、进口、出口、加工和销售各类燃料的燃料运营商。

申请条件

  • 待检验和认证的燃料应具备符合国家标准委员会认可和宣布的国家标准的化学和物理特性。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燃料进口计划
  • 请求信
  • 出口国出具的燃油进口质量证明 (随附发票和质量检验证书(6个月内有效))
  • 许可进口燃油 (来自工业和商业部进出口司)
  • 卡车质量证书 (油罐车)

法律依据

  • 关于燃料管理、检验和质量证书的决定 — 法令编号 0541/MOST,2016年6月8日
  • 测量法(修订版) — 法令编号 36/NA,2013年12月13日,第21条
  • 总统关于收费和服务费的法令 — 法令编号 003/PO,2012年12月26日
  • 标准法 — 法令编号 49/NA,2014年7月18日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科学技术部标准化与计量司

办理周期

检验申请将提交审核。文件齐全后,将按照国家标准检查燃油质量,第一辆油罐车的检验合格证将在20-25分钟内签发。后续油罐车的检验合格证仅需3-5分钟。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否
  • 有效期(月):0
  • 续期流程与条件:该证书只能使用一次。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检查站燃油质量检验证明,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

相关标签

工业贸易部标准计量司 电力燃气 经营许可证 老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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