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企业经营许可证
审计企业经营许可证是老挝法规定义的经营许可证,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受理与核发,适用于专业技术领域的特定经营活动。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有意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或与会计和审计企业合作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参考办理周期:10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审计企业经营许可证是老挝法规定义的经营许可证,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受理与核发,适用于专业技术领域的特定经营活动。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有意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或与会计和审计企业合作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参考办理周期:10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经营许可证
适用对象
任何有意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或与会计和审计企业合作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申请条件
-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 1. 成为专业会计师事务所或境外审计企业
- 2. 成为会计师和审计师协会的会员
- 3. 不是政府官员,也不是任何企业的所有者、股东或雇员。
- 4. 从未因任何与欺诈或其他财务和会计不当行为相关的犯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或定罪。
- 5. 如果是私营企业,则必须至少有2名会计专家,且具备更高学历。
- 6. 如果股东人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则至少 3/5 的股东均为会计专家、高管和高级职员。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审计师证书
- 地址认证
- 出资证明
- 会计母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 课程大纲 (详细)
- 企业位置确认 (附上位置地图)
- 总经理照片 (2张照片((尺寸 3x4),3 个月内拍摄。))
- 无犯罪记录证明(法院出具)
- 请求信 (经营审计企业)
- 教育证明 (相关专业领域)
- 专业会计师协会会员卡或会员证书
- 母公司出具的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负责人委任证明
- 就业证明(会计师和/或审计师)
- 身份证或护照 (复制)
- 户口本(家庭登记簿) (复制)
- 母公司业务经营报告
- 公司章程 (合作伙伴之间(如有))
- 公司规章制度
-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年计划)
- 授权书 (如果需要派遣代表的话)
法律依据
- 独立审计法 — 法令编号 51/NA,2014年7月22日,第40条
- 总统关于收费和服务费的法令 — 法令编号 003/PO,2012年12月26日,第8条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财政部会计司
办理周期
10个工作日(财政部将在收到工商部门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考虑颁发许可证。)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否
- 有效期(月):0
- 续期流程与条件:取得审计企业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每年向财政部报告其活动、组织结构和人员情况(第 63 条),以便颁发年度审计企业监督证书。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审计企业经营许可证,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