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业务投资许可证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计划与投资部投资促进司,与电力燃气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打算投资特许经营活动的法律实体,即投资者从国家获得特许权,以开发和经营某些类型的业务(例如土地特许权、航空业务、采矿业务和水电开发项目)。 参考办理周期:65个工作日(1. 1. 单一窗口服务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提交相关及地方机构,以便其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答复;2. 单一窗口服务机构在收到相关机。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计划与投资部投资促进司,与电力燃气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打算投资特许经营活动的法律实体,即投资者从国家获得特许权,以开发和经营某些类型的业务(例如土地特许权、航空业务、采矿业务和水电开发项目)。 参考办理周期:65个工作日(1. 1. 单一窗口服务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提交相关及地方机构,以便其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答复;2. 单一窗口服务机构在收到相关机。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其他许可文件
适用对象
任何打算投资特许经营活动的法律实体,即投资者从国家获得特许权,以开发和经营某些类型的业务(例如土地特许权、航空业务、采矿业务和水电开发项目)。
申请条件
- 1. 申请人应具备相关机构证明的经营经验和成功案例。
- 并应具备经国内外金融机构认可的财务状况和资金来源。
- 2. 申请人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每种业务类型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例如水力发电、采矿)。
- 3. 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总资本的30%。
所需材料
- Copy of Passport of the Managing Directo (证明文件)
- () (证明文件)
- Court Clearence (证明文件)
- 企业注册登记证 (证明文件)
- Curriculum vate (证明文件)
- Joint Venture Agreement (证明文件)
- 及银行90 (证明文件)
- 可行性研究报告 (证明文件)
- 及 (证明文件)
- 或图书 (证明文件)
- 公司章程 (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 投资() — 法令编号 14/NA,2016年11月17日,第41条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计划与投资部投资促进司
办理周期
65个工作日(1. 1. 单一窗口服务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提交相关及地方机构,以便其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答复;2. 单一窗口服务机构在收到相关机构的批准意见后,应将申请提交投资促进和管理委员会,以便其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议;3. 单一窗口服务机构在获得委员会的总体批准后,将召开协商会议。)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600
- 续期流程与条件:特许经营活动的投资期限根据投资的类型、规模、价值、条件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可行性研究而定;但不得超过50年,且只能经管辖范围内的政府、国民议会或省人民议会批准才能延期。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特许经营业务投资许可证,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