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发展中心设立许可证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劳动社会福利部就业司,与教育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个人或实体,如欲建立技能发展中心,向公众提供培训、技能和专业知识提升,以及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培养,并遵守国家技能标准,均可申请。 参考办理周期:30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劳动社会福利部就业司,与教育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个人或实体,如欲建立技能发展中心,向公众提供培训、技能和专业知识提升,以及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培养,并遵守国家技能标准,均可申请。 参考办理周期:30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经营许可证
适用对象
任何个人或实体,如欲建立技能发展中心,向公众提供培训、技能和专业知识提升,以及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培养,并遵守国家技能标准,均可申请。
申请条件
- 1. 必须是老挝公民或与老挝公民合伙经营的外国人,且年龄在 21 岁或以上,并且没有破产记录。
- 2. 具有与技能发展相关的教育背景或工作经验。
- 3. 身体健康。
- 4. 拥有良好的背景。
- 5. 已注册资本。
- 6. 由本人提交申请。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总经理的身份证或家谱复印件
- 无犯罪记录证明(法院出具)
- 财务与资产证明/财务报表
- 健康证明
- 总经理照片
- 总经理简历
- 学历证明 (总经理)
- 合资协议/合伙协议/公司注册协议
- 投资许可证 (来自计划和投资部)
- 企业注册登记证 (来自工业和商业部)
- 公务员离职证明 (如果申请人之前是公务员。)
- 申请表
法律依据
- 总统关于收费和服务费的法令 — 法令编号 003/PO,2012年12月26日
- 关于建立和发展熟练劳动力的决定 — 法令编号 036/PM,2010年1月22日
- 劳动法(修订版) — 法令编号 43/NA,2013年12月24日,第8条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劳动和社会福利部技能发展和就业司
办理周期
30个工作日(首先,申请人应向计划与投资部领取设立技能发展中心的申请表。所需文件齐全且准确后,审核流程将在30天内完成。之后,技能发展与就业厅以及省(万象市)劳动与社会福利厅的官员将对中心实际选址进行实地考察。)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0
- 续期流程与条件:相关法律没有规定颁发过程需要多长时间,续期将取决于对技能发展实施情况的评估。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技能发展中心设立许可证,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